SALEMIDWEST EASTOMERS, INC. 的条款和条件
- 接受。所有提案或报价以及由此产生的买方订单均须经俄亥俄州瓦帕科内塔的 Midwest Elastomers, Inc.(“卖方”)接受,且在卖方接受之前,对卖方不具有约束力。如果这些条款和条件与买方订单的条款和条件有任何不同,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应被视为反要约,并且不作为接受该订单的有效性。这些条款和条件应构成双方之间完整且排他性的协议,除非买方在收到这些条款和条件之日起十 (10) 天内以书面形式表示反对,否则买方自动同意。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否则对本文条款和条件的任何添加或修改均无效。印刷或速记错误应予以更正。
- 报价。除非另有规定,报价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卖方保留在接受买方订单之前修改所有报价(包括价格、交货日期、条款和数量或规格)的权利,无需通知买方。
- 完成日期和交付。所述完成日期或预计发货日期仅为大概日期,不作保证。如果未能履行或延迟交付或装运产品的任何延误,或买方因此遭受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损害或费用,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此类未能履行或延迟直接或间接由天灾、买方行为、战争、暴乱、火灾、爆炸、洪水、罢工、停工、禁令、事故、政府干预、生产或生产设备故障、无法获得足够的燃料、电力、原材料、劳动力、运输设施或卖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引起。
- 货运。除非卖方另有书面约定,产品应以离岸价方式在装运地点交付,运输费用由买方支付,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风险由买方承担,买方应负责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 数量和质量公差。买方同意接受不超过百分之十 (10) 的超额或短缺,并按比例收取费用。买方同意接受按照卖方既定尺寸和公差制造的产品,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果买方提供材料,应充分考虑合理的损耗,所有材料应符合卖方的规格,且质量适宜,以方便卖方高效生产。
- 担保及损害赔偿和救济限制。卖方仅保证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符合卖方制定的规格。材料无缺陷(前提是材料由卖方提供),工艺无缺陷。本担保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暗示的法定或其他担保,包括任何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担保,无论卖方是否了解买方对产品的预期用途。卖方的责任以及买方对违反保证的专有和唯一救济仅限于维修或更换任何不符合约定规格的产品,或由卖方选择退还其账单价格。卖方不承担超出其账单价格的任何责任,也不对与产品相关的任何特殊或间接损害承担责任。卖方既不承担也不授权任何其他人承担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其他责任。除非买方在收到货物后三十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有卖方的发票和/或生产编号,否则卖方不会考虑任何及所有有关损坏、缺陷或短缺的索赔。
- 退货或取消订单。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接受订单后,任何产品均不得退货或取消。
- 价格。除非卖方另有书面规定,所有报价均以美元计价,俄亥俄州沃帕科内塔离岸价。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所有基本报价均涵盖一次性制造和运送整个订单到单一目的地,绝不包括为未来发货而仓储买方库存。在卖方下订单并接受订单后,规格和/或设计变更可能会进行价格修订。
- 税费。任何行政区划规定的购买或产品税费均应由买方支付。买方有责任及时向卖方支付此类税费或告知卖方任何免税情况。
- 付款。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条件为自发票日期起三十 (30) 天内以美元净现金支付。如果卖方在发票日期后三十 (30) 天内未收到全额付款,则应向买方账户收取利息,利息金额为 (a) 华尔街日报不时公布的优惠利率加上每年 2% 或 (b) 每年 18% 中的较高者。如果买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买方应承担卖方的收款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如果买方未能履行完整的付款条款,卖方可自行选择取消和/或出售任何未发货的产品。
- 专利、商标或版权侵权。买方同意,对于侵犯他人就产品持有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买方免除卖方的责任,并赔偿卖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法律费用。
- 争议。卖方和买方之间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受俄亥俄州法律管辖,且俄亥俄州境内的州法院或联邦法院对由此引起的任何诉讼具有管辖权。
- 信用审批。除非收到付款或卖方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或担保,卖方可随时拒绝装运或交付任何货物或开展任何工作。